负责全院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;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核、考察干部,办理有关任免事项;对新录用人员和调入人员进行 审核,检察官等级评定、变动的报批工作;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党风廉政监督员联系工作;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;组织政治教育、岗 位目标责任制督查和表彰奖励工作;承担理论中心组秘书;负责本院检察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;组织干部的在职培训、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、司法警察 的管理、培训、考核工作及警衔的报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