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公民和单位的举报、控告、申诉,统一管理本院受理的举报线索,承办向上级检察院备案的要案线索的报送; 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,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、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;办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;综合反映 控告申诉和举报情况。